真理是甚麽?
有心人/张宇理
有心人
对中国人来说,大底真理相当於天理,所以才有“ 天理难容”这句话。但认真研究起来,真理也好,天理也好,都不可能有绝对的标准。
韦氏大字典对真理的解释其中一项如下:“ 真理是某些真实的东西,或者是被认为是真的事实。”甚麽是“ 真实的东西”和“ 或者被认为是真的事实”呢?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一般说来,念书时对世界充满着崇高的理想,书本上的知识一律照单全收,奉之为金科玉律,学的很真,做的也很真。踏进社会後,慢慢发现在学府得来的那一套,在现实生活上行不通,用真字诀处世似乎展不开拳脚。在处处碰壁之下,才悟出真理是相对的。每个人对真理的要求不同,每个机构对真理的定义不同,每个国家对真理的标准亦不同。而在同一机构中,上司和下属对真理的看法常有区别。国家的领导阶层和人民对真理自然也有差异;在极权国家中,此种差异更显得悬殊。
如果要坚持自己那套才算是真理,势必碰得焦头烂额不可。轻者被视为愤世嫉俗的怪物,较重的就因是异己而被排挤或撤职,更严重的有可能被捕下狱,甚至为自己的真理而牺性。每当真理的标准有差别时,通常是当权派的标准占上风。因为当权派有这样的权力命令和驱使下面的人服从。在下的一则人微言轻,二则有心无力长期孤军作战,久而久之被迫屈服。只有到了千夫所指,激起群愤时,在上的才会被推翻,而在下的也就成了新的掌权派。所以才有“ 一朝天子一朝臣”,“ 打破传统”,“ 移风易俗”之说。也就是说,真理的标准随着当权派而转变。当然,偶尔也会有上下意见相同之际,此时若非“ 万众一心,国泰民安”,就是“ 一丘之貉,同流合污”了。
总而言之,坚持真理是绝对的乃当权派才玩得起的奢侈品,凡夫俗子可没有资格去玩,纵使不欲丢掉本身的真理,也只能密藏之如奇珍异宝;在更深夜静,四顾无人时独自偷偷赏玩;绝不可在大庭广众公开展视,以免招来横祸,慎之慎之!
张宇理
“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说这话的人,已经把这话当作真理信奉,并以此来衡量丶废尽天下真理。
所以他还是信有绝对真理的,不过不是别的真理,是他这话而已。
多少时候,人自相矛盾,思想自我冲突,却没反省分析,看不到全部,资讯不足;所以往往以偏盖全,而又不能自知,当然亦无法知人。偶然有些人讲了一些符合“ 顾客心理”丶状似名言的句子──用字精练丶声音铿锵丶具新意和创见的话,听的人也不管真理丶歪理,总之迎合他们心理的,便奉为至理名言。於是“ 爱是无罪的”丶“ 想做就做”丶“ 变幻才是永恒”丶“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丶“ 真理是相对的”等句子应运而生,纷纷在人们不喜欢深思研究的习性下,一跃成了名句丶人生指南。
其实在人们心底里,普遍相信有绝对真理这一回事,否则他们也不会把“ 没有绝对真理”变成唯一绝对真理。所以问题关键其实不是“ 有没有绝对真理”,而是“ 甚麽是真理”。
马克思以自然科学为绝对真理,这是十九世纪一般人的看法。随着科学发逹,新的理论推翻了旧的理论,人们的知识增多,知道所知有限,自然科学为绝对真理的论调不攻自破。
今日更多人以自己为真理,为绝对的标准。甚麽是真理?是道德?是非的标准与定义全由自己界定。这是个人主义高涨的时代,各人以自己为神。自由丶民主与人权推到极至,演变成没有神丶“ 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与自称为真理的造物主宰丶宇宙的真神抗衡。
耶稣基督说:“ 我就是道路丶真理丶生命。”(约翰福音十四6)检验的方法是:“ 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八32)
这不是循环论证,实践虽非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却是很重要的方法。譬如马克思主义,听起来十分理想:可以救国救民,建立平等丶没有剥削的乌托邦,人民当家作主丶财产公有。知识分子以为赖此可以建立人间天堂,解放人民。结果实践起来,无论在苏联丶东欧,人民都一穷二白。而在中国,四十年来的实践马列主义,更使全民族苦难加深。
而另一方面,实践基督真理的清教徒,虽经重重劫难,饿死丶病死丶战死,至终建立起富强丶着重道义丶尊重人权的美国。
当然美国有无数的缺点丶罪恶,只是她的邪恶,如性病丶爱滋病丶吸毒丶出卖国家情报丶堕胎等等,都是来自违背独一真神,不行基督道理,及以自己为神所致。
统计显示,基督徒离婚率比非基督徒为低。而夫妇每天一同读经祷告的,离婚率又比不一同读经祷告的基督徒为低。实践告诉我们,基督的道理不仅可以改变个人的操行品格,提升道德,它还可以治国齐家,使社会移风易俗;非洲人因宣教士所传的道理不再吃人,不再彼此残杀,便是一例。
至於实践真理,是否就是一帆风顺,道路亨通呢?恰恰相反,
真理的神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死;实践真理的使徒个个殉道;美国立国的清教徒是在英国受到宗教逼害,才远渡重洋,来到美洲。中国大陆持守真理的基督徒全部被捉下狱,劳改受苦。持守真理须付重大代价,就正如耶稣所说:“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可福音八34)但真理终必得胜,“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耶稣)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马可福音八35)“ 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约翰福音十二24至25)由舍而得,先死而後生,这是神赋予自然界的定律,也是人类历史的定律──没有前人的牺牲,就没有後人的收成和享受。
只可惜人性害怕受苦牺牲,在“ 不爱光,倒爱黑暗”的人当中实行真理受挫後,人性自然的倾向就是趋吉避凶,离弃真理。而在此时,“ 没有绝对真理”就是安慰人们良心的最好麻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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