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与60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8)
保罗在这节经文中两句话都是讲爱。先是说凡事不可亏欠人,然后又说要常以为亏欠,似乎很矛盾。其实,保罗涉及的是受恩者与施恩者对爱的表达。受恩者∶不宜贪取图利,更不能忘恩负义亏欠人。施恩者∶不以高高在上,可怜众生的大施主自居;要消除这种优越感,最好的方法是“常以为亏欠”。
一次,牧师在婚礼上劝导一对新人∶我们常以为婚姻是50与50的关系,互相以公平待之,合情合理,是吗?错了!这是把婚姻视为交易。合神心意的婚姻应该是40与60的关系。永远觉得领受的是60,付出的只有40,这样的心态才会驱使我们甘心为对方付出。所以,在任何场合当我们有“我配得”的心态时,无论是处于受恩的一方,或施恩的一方,都对真爱有一段遥远的距离。
~张吉莉(作者是美国一位女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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