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为耻
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
保罗处在福音初传、处处受逼迫的时代,自己又曾精通当时犹太人心目中正宗的犹太教信仰,是个很有身份和前途的人,后来他却全心去传一个在世人眼里卑微的、且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稣。他不仅不以福音为耻,反而深以为荣,说:“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十15)
但我们开口传福音,常常犹豫不决,怕被人笑话。怕人笑话,多半是因为我们有两大反差:一是与自己的过去经历和世上身份的反差。比如说我是工程师、教授、博士生、老党员等。二是与罪中取乐好讥笑的环境上的反差。嘲笑是人的一个通病,基督徒与这个弯曲悖谬的时代不相容,更容易成为人们嘲笑的话柄。
国内有些熟朋友对曾经在省长身边工作的我很佩服,但现在却想不通,怎么和乡下那些没文化的老人们一样成了基督徒?回国后,有领导朋友请我吃饭,当着其他人语带批评地问我:“你怎么变成了基督徒?”感谢神赐我力量,不但不以为耻,更是借此机会告诉他们主耶稣的宝贵救恩。
~钱志群(作者是本刊编辑,著有《省府大院走出个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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