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的神
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
每当人类遭遇巨大灾难时,人就会怀疑神的公义并质问:这么多的人,难道每一个,尤其看似无辜的婴孩,都罪有应得吗?神让那么多的人遭受灾难和死亡,他所行的真是完全公义的吗?
基督徒一方面愿意相信神是完全公义的,另一方面又对神的作为不完全放心,充满疑虑,好像神会在不注意时做不公义的事。因表面上看,让灾难毫无区别地临到每一个人,是不公义的。
就连作为信心之父的亚伯拉罕也有类似的困惑,因为他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后来神清楚地启示,他知道自己在做甚么,在神毫无不义,因为神是完全公义的。
神本性无穷无尽的丰盛,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认识,连神的朋友亚伯拉罕对神的认识都极其有限。基督徒在关于神本性的认识上,应该完全谦卑下来,承认并不断警醒自己的有限,以避免过于高看自己的亮光和见解。
~瓦器(作者是加拿大一位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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