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自以为义
你岂可废弃我所拟定的?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吗?(伯四十8)
我从前风闻有祢,现在亲眼看见。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四十二5至6)
约伯甘於接受犯罪所带来的刑罚,而他的三位朋友也认为约伯受苦是他犯罪的缘故。问题是,约伯并不承认自己犯罪,他要求三友列举他的罪行,以证明他受苦有理。约伯并不察觉自己心灵深处,仍然以自我为中心,他希望别人同意他是义人,甚至向神自显为义。
约伯虽是完全人,虽然有智慧;但是并不完全了解神。我们要学习放下自我,认识神的主权,不把神局限在框框内,要求祂行事符合自己认为正确的逻辑。
耶和华亲自对约伯说话(参伯卅八至四十二6),使他得着真智慧,明白神可以随己意而行,无须向我们解释;因此,约伯承认自己的无知,不能参透神和祂的工作。同样,我们在神面前要谦卑,不自以为义,在任何困惑中仍全心信靠仰望神。
~邝炳钊
本文链结:http://www.ccmcn.cn/devotion/devotion.aspx?id=sm20100820
转载请注明"原载新生网(www.ccmc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