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的意义
签名的是:哈迦利亚的儿子—省长尼希米,和西底家;祭司:西莱雅、亚撒利雅、耶利米……又有利未人……又有民的首领。(尼10:1-2, 9a, 14a)
被掳归回的以色列民在神面前签名立约,有几层含义:
一是约的个人性。虽然立约时签名的有省长、祭司、利未人作代表,但实际上是每个归回的人单独与神立约。守约不只是首领的事,每个人在神面前都要起誓遵行神的律法,即:不与外族通婚、守安息日和各样节期、献祭与十一奉献等一切诫命、典章、律例。
二是约的广泛性。神一直张开爱的怀抱,要我们归向祂做圣洁的子民。神看重这些归回的民,一个不漏地记念他们的名。
三是约的关系性。签约的目的是希望人与神恢复正确美好的关系。人与神和好,进而与人建立彼此相爱的关系。
我们这些真正得救的基督徒,实际上都单独凭着基督的宝血得赎,各人要直接向神交账。如果都好好遵行神的旨意,我们就能同心同行同事奉,彼此相爱相顾,教会的整体生命和基督徒的个体生命就在基督里相辅相成,渐渐增长。
~钱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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