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之害
在何处有嫉妒、纷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雅三16)
“嫉妒”的基本意思是“数算别人的恩典,而心有不甘”,因为不甘心就产生内心不平衡。一个人不可能在嫉妒别人的同时,仍可以欢喜快乐、无拘无束地生活,因为他心有不甘。
斗殴争战是连于上文的“嫉妒”。事实上,人生命中有不少罪恶都是从贪恋与嫉妒而来的。贪恋是不能让我们经常拥有,而嫉妒也不能每次让我们得着所向往的地位,结果就有斗殴、争战与杀害。为了得到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为了不输给别人,爬上成功的阶梯,许多人不惜把别人踩下去来达到目的。
然而,一个人若是淡泊名利,就会心如止水、与世无争。唯有那些权欲、利欲薰心的人,才会花尽心思,找机会去巧取豪夺。这恶欲确是“万恶之根”,造成人间种种的祸害。
~赖若瀚(作者为“圣言资源中心”创办人及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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