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所信的为耻
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路九26)
主耶稣30岁出来传道,行过不少神迹奇事;医病赶鬼,使死人复活,真是叫人惊奇不已!可惜不少人虽然看见了、听见了仍然不信,反而嘲笑祂,连祂的兄弟也轻看祂。但是祂依然传,也差遣门徒去传,因为“人子”是荣耀的主,祂的“道”也是荣耀的,只不过神的时候还没有到,祂一直隐藏这荣耀的身份。
保罗蒙恩后,因认识所信的是谁,也深知福音的真义,便“不以福音为耻”(罗一16)。晚年时更鼓励他的属灵儿子提摩太说:“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提后一8)
“性命”和“体面”常常是人害怕会失去的,让我们容易放弃和退缩。这是因为我们未曾认识所信的是谁,难免因眼前的难处,或因受迷惑吸引而失败、跌倒。求主使我们在困境中仍有坚定信靠祂的心,且绝不以所信的为耻!
~雨云(作者是退休教师,也是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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