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凡火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利10:1-2)
凡火,一是指不从燔祭坛取的火,二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燔祭坛上焚烧的火原是神从天降下的(参9:24),燃烧不熄(参6:12)。祭司应从燔祭坛上盛火,在耶和华面前烧香(参16:12),这圣火把燔祭坛和香坛连在一起,表明我们一切向神献上的,必须从救赎的源头而出。基督是那真正的赎罪祭,因基督承受父神的忿怒,使我们可以不被神离弃,我们所献上的敬拜,神才会悦纳。
我们是今日的祭司,就必须谨慎献什么给神。我们必须是认罪悔改的人,在神面前的事奉和敬拜都不能用人意的方法,而必须符合圣经的原则,否则是得罪神。
假如我们在神面前做神没有叫我们做的事,或是用天然的热心来事奉主,或是教会用世界的方法募集资金,或陷在罪中却参与事奉,这都是对神的干犯。我们当时常警醒!
~钱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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