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杀人
不可杀人。(出20:13)
旧约圣经用不同的希伯来字表达“杀人”。在第廿一章12到14节宣告的刑罚,叫我们知道第六诫是指谋杀,与“误杀”、律法上的“刑杀”及战争中的厮杀有别。第六诫正显示神极看重人的生命,更要那些刻意夺去他人性命的人全然承担责任。死刑的宣判正显出谋杀这罪行的严重性(参民35:16)。
虽然谋杀是大罪,却不是不能被赦免;赦免最重要的意思是被神赦免。就如十架上悔改的强盗,他被罗马的法律判处死刑,当他在十架上悔改信主耶稣后,得到了神完全的赦免,当天就得进乐园与主同在。但这蒙神赦免的强盗仍接受了地上的刑罚,就是按罗马的法律接受他当受的死刑。
第六诫的颁布,是要叫人看重人的生命。“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9:6)人当知道杀人罪行的严重性,与这罪行相应的刑罚,一则体现公义,二则可以吓阻;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希望唤醒那心硬如十架上的强盗一样的罪人,能以悔改,叫他们的灵魂得救。
~陈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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