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
何天择
逃,是人间极普遍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苦难丶罪恶,与恐惧。逃的目的为求安全丶自由丶不受伤害和压制。在近代历史上,当德国纳粹党上台丶俄国共产党当政,或中国山河变色时,都曾引起巨大的逃亡潮。
就个人而言,一般人作错事丶犯了罪後,挺自然不过的是推诿丶隐瞒丶逃避,因为不敢面对犯罪之後的结果,无论是受到耻辱或法律的制裁。
但犯了大错而能成功隐瞒和逃避的,例子并不多见。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德国一些战犯逃脱至南美洲国家,改名换姓,隐藏多年後,被发现缉拿归案的也大有其人。时下美国一个青年成为谋杀他怀孕妻子的嫌疑犯,他在通往墨西哥边境城市中被捕时,身携假证件并巨额现金,证明有脱逃企图。另有已脱逃成功的罪犯,隐藏一时,因不堪自己良心的谴责而自动坦白自首的,也有所闻。这些都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後悔恨晚的人。
主耶稣不是已经告诉我们了吗?“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上被人宣扬。”(路加福音十二2至3)
人犯罪时,常以为不会被发现,才有胆量做,结果隐暪不住。犯罪作恶是自欺的丶愚蠢的。若要平安稳妥,高枕无忧,上策是远离恶事。良善仁慈的人才有真智慧。
逃避罪责的人,都有不愿见光的共同心理。他们希望黑暗遮蔽和保护他们,使他们的真面目不被人发现。圣经说∶“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约翰福音三20)。光暴露人的真面目。始祖亚当犯罪後,“……听见上帝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耶和华上帝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创世记三8至10)。这是逃的起源。此後世世代代几乎人人在逃。何以见得?
逃,除人身脱逃外,另有一个精神的层面,即灵魂的逃避。许多人外表是正人君子,无懈可击,既未犯法也未作出丑事,在人前可以挺身昂首,似乎不需要逃;但内心可能藏有贪念丶骄傲丶自私丶淫乱丶凶残丶诡诈等等,污秽不堪。试问,你我愿否将自己日常的心思意念放映在银幕上让大众观察吗?若我们不愿意,若没有一个人愿意,那麽不是人人在逃吗?圣经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罗马书三4)其中的“都”字,便将我们每个人包括了。
逃的後果是疏离丶隔绝丶断交,许多人会在自己的周围筑起高墙,与别人疏离,以免内心被人窥视,因此个人的品格失去透明度,严重时可发展为孤僻症。特别是黑帮份子,若被注视便会以恶脸丶恶言相向。
我们都有隐瞒自己缺点的心理。完全透明的人是很难找到的。只有不断认错悔改,才能保持适当的透明度。人与人隔绝是痛苦的事,人与神隔绝更是不得了的祸患,因为人的幸福都由神而来,脱离了幸福之泉,便一无所有,完全失落。在逃的人,隐藏不洁,外表显现比“真我”较好的形象,这不是伪善,在搞虚谎吗?因人缺乏内在的诚实,常可躲在“隐私权”後,在美国法庭上疑犯可理直气壮宣告“第五修正案”的保护,不自我公开秘密;但在逃的人内心没有平安踏实。
人可能逃过人的眼睛,但必无法逃越神的眼目与最後审判,因为神是“察看人肺腑心肠的”(启示录二23),并且祂知道∶“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利米书十七9)。圣经另处又说∶“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祂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希伯来书四13)“……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记上十六7)向神逃避也是轻视祂“无所不知”的神性。
委实,污秽的人与圣洁的神无法沟通,在神与人中间已有一道“隔断的墙”,分为两相敌对的立场。人与造他的神为仇是极可悲的事。幸因神的慈爱怜悯,祂在古时嘱咐以色列人设立“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保存性命,不致被报仇的人追杀。人一进“逃城”,便受坚固的城墙保护,不必再逃,可以安息了。今日更因神的大爱,曾差遣祂的独生爱子降世,在十字架上为世人流血赎罪,使我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祂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以弗所书二13至15)基督耶稣是我们的逃城。我们因信“逃”入基督里,罪污由祂洗净,罪罚由祂代替,心灵便可得享安息,不需再逃,对以往种种过错也可坦白承认,愿意悔改前非,做个新人,享受心安理得,过有意义丶有盼望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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