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判决书与赦免令
何天择
鉴察人心,全知的上帝对人类写下了一张判决书,记在罗马书第一章中:
“上帝的震怒,从天上向所有不虔不义的人显露出来,就是向那些以不义压制真理的人显露出来。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他们里面原是明显的,因为上帝已经向他们显明了。其实自从创世以来,上帝那看不见的事,就如祂永恒的大能与神性,都是看得见的,就是从祂所造的万物中可以领悟,叫人没有办法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尊祂为上帝,也不感谢祂,反而心思变为虚妄,愚顽的心就迷糊了。他们自以为是聪明的,却成了愚蠢的。他们用必朽坏的人丶飞禽丶走兽和昆虫的形像,取代了永不朽坏的上帝的荣耀。
因此,上帝就任凭他们顺着心中的私欲去作污秽的事,以致羞辱自己的身体。他们用虚谎取代了上帝的真理,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却不敬拜事奉造物的主。祂是永远可称颂的,阿们。因此,上帝就任凭他们放纵可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原来的性的功能,变成违反自然的功能;同样的,男人也舍弃了女人原来的性的功能,彼此欲火攻心,男人与男人作出可耻的事。他们这样的妄为,就在自己身上受到应该受的报应。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着败坏的心,去作那些不正当的事。这些人充满了各样的不义丶邪恶丶贪心丶阴险;满怀嫉妒丶凶杀丶好斗丶欺诈丶幸灾乐祸;又是好说谗言的丶诋毁人的丶憎恨上帝的丶凌辱人的丶傲慢的丶自夸的丶制造恶事的丶忤逆父母的丶冥顽不灵的丶不守信用的丶冷酷无情的丶没有恻隐之心的。他们虽然明明知道这些事的人,上帝判定他们是该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也喜欢别人去行。”(新译本圣经罗马书一18 至32 )
我们若留意细读,扪心自问,必会发觉自己已犯了在上帝的眼中视为“该死”的罪。并且不只犯了一种的罪,而是犯了多种的罪,不只犯了一次的罪,而已犯了多次的罪;那我们岂非死定了麽始祖亚当因一次吃了禁果,便为人类带来无穷的祸患。有人说得好,干犯至高至大至尊的上帝,没有一件罪是小是轻的,都是极严重恶毒的。事实上,上帝已将人人都圈在罪中,因为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三23)“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六23)“死”在圣经里指与上帝──人的幸福之泉──永远隔绝,又用“定罪”丶“沉沦”丶“灭亡”丶“地狱”丶“永火”等告示。
创造宇宙万物的上帝,满有怜悯慈爱,祂知道人的厄运,且凭修行积德无法自救,於是差遣祂的独生爱子降世,为人受死十架,流血赎罪,死後三日复活升天,作为世人唯一的救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四12 )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後书三9)只要人决志信靠救主耶稣,便可因祂的宝血得蒙赦罪。圣经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马书八1)这便是赦免令。信靠基督的人,“就不定罪”即少罪不定,多罪也不定;轻罪不定,重罪也不定。“不定罪”就是“不定罪”。故此我们才会得到上帝完全的赦免,因为没有人带一小点的罪可进入完全圣洁的圣城新耶路撒冷。这是出乎祂在基督里的如海深恩。蒙上帝赦免不被定罪的人,不但在消极成为无罪的义人,在积极蒙神收纳成为“儿女”与“後嗣”,有天家永生的幸福,成全起初上帝造人的目的。
在基督教中,一个人得救上天堂或失丧下地狱,不必等到死後才知道,现在便可知道,这与别的宗教不同。因为圣经很清楚说明这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得到上帝赦免的人,得救上天堂;不得上帝赦免的人在“该死”的判决下,将永远灭亡。笔者回顾自己以往一生的过犯,不胜惊惶;思念救主十架流血救赎大功,不再被定罪,心中方有安宁稳妥。
虽然上帝因基督的受死及复活已向世人颁布了一份赦免令;但需要人主观自愿接受才可生效。虽然赦罪是极宝贵极重要,上帝仍不勉强人接受,祂尊重起初造人时所赋予的自由意志。祂不夺去人的自由意志,将人作为机器人。机器人的“顺服”不是出乎本身的意志,没有价值可言。在美国曾有一位死囚罪犯,不久将处极刑,由於亲友极力营救,向总统求得赦免令,死罪可白白得到赦免,保存生命,无罪获释,真是福音;但他却拒不接受,将它视若废纸,政府便不得不依法执行,一命呜呼,死得太不必要了。拒绝基督福音的人更是如此。
衷心感谢爱我们世人的创造主,赐下独生子为我们受死赎罪,愿人人都接受祂的大恩大爱,不致灭亡,反得永生。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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