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忌讳遗个“嘱”
钱志群
提起遗嘱,中国人就觉不吉利。在我们的文化观念里,这总是与灾病丶年迈,以及死亡联在一起,似乎与世长辞的日子为期不远了。年轻人不喜欢提它,老年人更是忌讳。除非已到奄奄一息,否则决不会留下几句遗言,交代后事。
近年来中国人立遗嘱的观念正在改变。以往在中国大城市通过法律立嘱的,基本上是为数不多的老人;最近几年,28至40岁的青年人立遗嘱的越来越多,约占立遗嘱的15%。他们绝大多数不但身体健康,而且属于成功人士。
在我这个年龄段,似乎也不是想它的时候。但是七年前,三十几岁的我和妻子却立了个“年轻的遗嘱”。那时,我们一家刚定居美国,又深居黄石公园附近的山区,大学所在的小镇,就我们一家中国人。同事好心提醒我们:驾车丶飞行常会有天灾丶人祸,人生难测,最好要立个遗嘱,以免有所意外后,一双年幼儿女无处安身,美国政府就会负责处理你的财产,还会拥有孩子的权利。到那时,身在中国又不通英语的祖辈亲人们,更是欲哭无泪了。不提不在意,一提倒真是一回事。我们掂量之后,心里虽然多少有些不舒畅,但毕竟已信主耶稣一些年了,上帝的话语宽慰了我们,最后还是找了律师朋友完成了纸上遗言。财产处置倒是次要,只是为两个孩子多想一步。
人们多半不愿立遗嘱,心中的疙瘩怎么能解开它?说到底,其实就两点:
一丶不要对死亡不理不睬。通常,谁也不愿在活着的时候认真面对死字,哪怕心里有此恐惧,也不愿挂到嘴上,免得晦气;更不想正儿八经地做一些与自己死亡有关的事。圣经中,以赛亚先知甚至对国王希西家说:“耶和华如此说:你当留遗命与你的家,因为你必死。”(以赛亚书卅八1)人的生命虽然宝贵,却又非常脆弱,也许一个小小的意外,就失去了生命。谁也不知道自己会怎样死,谁也预测不到那是何日何时。圣经上说:“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雅各书四14)既然如此,更当未雨绸缪,免得走得突然,引起亲人间的遗产纷争,关心之事也未能交托。
二丶不要对钱财难舍难弃。这些年来,中国人的腰包越挣越鼓。一想到自己一辈子省吃俭用丶辛苦打拼来的家产,眼一闭,什么都不是自己的了,心里总有几分酸楚。但应该想,只要还有一口气,即时立了嘱,自己仍是财物的支配者。再想想,哪样又是你生时带来的呢?今生在世都是过路客,人生尽头谁能带走名利?圣经中早说过:“你岂要定睛在虚无的钱财上么?因钱财必长翅膀,如鹰向天飞去。”(箴言廿三5)
对生命丶对钱财依依不舍,是人之常情,情有可原。有没有两全其美的法子,一样也不损失?
有,那就是来到主耶稣面前,接受祂所赐的永生,将来死后就与祂永远同在。你在世时,将财物用在有意义的事上,给有需要的人,支持上帝的圣工,就等于多积攒一份财宝在天上,那里财宝“没有虫子咬,不能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马太福音六20)
属世的财宝最终不能左右今生的生老病死,更买不了一张去天堂的门票。只要尊耶稣为主,祂就会赐你心里一份平安喜乐,你就不会“谈遗嘱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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