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啊,祢何必为人?
钱志群
我太太有一次在教会里教小朋友们圣经时,问孩子们:“假如你父母带你出去旅游,到了一个地方,人太多,宾馆都住满了,只好带你到附近的一个马槽住一晚,你愿不愿意?”很多孩子异口同声:“不愿意。”再问:“非让你住一晚怎么办?”有些孩子答:“不行,马上要回家。”
孩子们是诚实的,谁愿去住马槽?马槽难免有马屎马尿怪味道,甚至有虫子和老鼠到处跑。我太太接着问:“曾经有一位宝宝住过马槽,你们知道是谁?”孩子们都楞了一下,然后有答道:“是主耶稣。”接下来,他们观看了一段耶稣诞生的情景短剧,看后孩子们也有很多的感叹。
上帝本来是无始无终无限的灵,祂借着童女降生在马槽里。人世的第一天就是屈辱,最后一天更是被人戏弄凌辱、鞭打刺扎,连内衣都被拈阄分掉,最后被钉上十字架。连同钉十字架的一位强盗都和那些刽子手兵丁们一起嘲笑祂:“祢如果是上帝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马太福音27:40)耶稣在世只有短短的33年,却尝尽了贫困、藐视和苦待。正如祂出世第八天在圣殿受割礼时,先知对祂母亲马利亚的预言:“这孩子被立……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加福音2:34-35)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目睹那惨景的马利亚,心不正是被刀刺透了吗?
我们不禁要问:上帝啊,祢何必为人?大不了,变变人的样式不就可以了。此前几千年间,祢不是常以各种方式显示人间,不也曾变成人的样式显给摩西等,“面对面被人看见”吗?(民数记14:14)不受时空限制的上帝生而为人,不是在自找苦吃吗?既为人,就进入到人类的历史空间,自然逃脱不了生、活和死的人生三段式,生就有襁褓之限,活就有十常八九的不如意,死是免不了的结局。在世人眼里,这种牺牲不是一种愚拙吗?
但是圣经告诉我们:“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上帝的大能。”(哥林多前书1:18)虽然作为人,同样有生、有活、有死,但祂的人生三段式中,却充满着奇妙作为:
一是生出人性,仍有神性,活成中保。
主耶稣借童女诞生于世,是完全的人,所以有学走路学说话的成长过程,有饥渴疼痛的生理感受;但毕竟是圣灵感孕,因而祂是完全的神。祂的神人二性,使得祂独具资格成为人与上帝之间重新和好的唯一中保和路径。祂以后在十字架上的赎罪宝血,成了人与上帝重立新约的凭据。
二是活在世上,脱离世俗,活出圣洁。
既有完全的人性,就会有身体的欲望,就要面对世俗的诱惑和挑战,但祂又有完全的神性,虽然“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希伯来书4:15)比如说,祂不贪心,能在鱼嘴里变钱却不为自家致富,到处医病赶鬼行神迹也不取分文。祂有伟大的爱心,为不配的门徒们洗脚,为不配的世人而死。上帝颁给人律法,“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马书8:3),祂却完全行出来了。连审祂的巡抚彼拉多在众人面前也是向那些高呼要钉死祂的民众反复申明,没有查出祂有什么罪来。
三是死在十架,死而复活,活到永远。
“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申命记32:4),不可能对人的罪一笔勾销;祂虽有丰盛的慈爱,但“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埃及记34:7;民数记14:18)。祂也不会在阳光里、空气中放一些奇妙的成分,让人一照一吸就自动跪下,举目悔改,如此就与祂公义、诚实的本性不符。“我们纵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书2:13)主耶稣道成肉身,就是要为人类解决自己永远无法解决的两大难题:罪与死。祂上十字架不是失败的死,不是偶然的死,是主动牺牲的死。主被抓时回答对方问题,对方却倒下一片;大祭司仆人的一只耳朵被彼得削去,主一摸耳朵就复原了(参约翰福音18:4-6;路加福音22:50-51)。主耶稣如果不愿意上十字架,谁能钉祂呢?在十字架上祂既不用神迹,也没有召唤待命的天使。祂自己也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约翰福音10:18)主耶稣上十字架的目的是什么?“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希伯来书2:14)然而,祂又有完全的神性,死不能拘禁祂。“按着肉体说,祂被治死;按着灵性说,祂复活了。”(彼得前书3:18)祂不再死亡,且为信祂的所有人预备了永生。
主耶稣降世为人,不是为了享受人间春色,确实是自找苦吃,但却彻底解决了人生三段式的死胡同。当我们沉浸在圣诞节的喜庆中时,你是否为上帝道身为人而领情感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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