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自己,寻找本我
邱清萍
哲学家苏格拉底的门生有一天来问他:“老师,阿洗巴这个人有学问,有才干,又常周游列国,为甚麽还常常闷闷不乐?”老师说:“这是因为无论他去哪里,都无法不带着一个人,就是他自己。”
原来人无论外表如何得意,快乐与否,还得看你跟谁在一起。世界上有一个不能避逃的人,就是“我自己”。
有人说,“自己”有甚麽不好?本人偏爱自己。有一个神话故事,说有一个美男子,名叫水仙,一天,他在林中散步,疲倦了就在湖边坐下。当他弯腰想取水喝的时候,忽然瞥见水里有一个美少年,他的眼丶唇,他的脸,都那麽的美。他看着他,跟他说话。美少年也看着他,也像在说话。以後每天水仙一早就来湖边,与“情人”相会。然後有一天,他再忍不住了,请他的情人上来,可是对方也一样招手,请他下去,最後他终於跳了下去。不久在湖边就长出棵很秀美的花来,就是水仙花。
“我”自贱不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面对自己,学习与自己相处。希腊文化很注重知识,在他们古都一个宏伟的殿宇上面,刻了“认识自己”四个字,认识自己是一切知识之本。
“我”的本质是甚麽?
当你照镜的时候,你看到甚麽?你今天所看到的,不一定就是明天的你。
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飞机连续五十七天轰炸伦敦,幸好英皇家空军英勇非凡,冲上云霄一拚生死,结果死伤无数,但把国土保住了。战争结束,一些在战火中烧伤的士兵要接受整容手术。起初,胜利的兴奋和英雄的气概还撑得住肉体的痛楚,但手术完毕,终於要面对镜中的陌生人,所有的勇气都消失了。
“我”其实很脆弱,要靠许多外表的东西来撑住。所谓外表的东西,譬如“我所有”,如金钱丶美貌丶名誉;“我所能”如成就丶功绩丶善事;“我所属”如国籍丶肤色丶地位。这些东西好像衣服,可以保护自我,增加光彩,有时也可以维击感情;但它们毕竟只是衣服,不知甚麽时候要脱下。衣服若变成皮肤,脱下的时候就会有切肤之痛。
假如“我”就等於这些东西,失去它们的时候,“我”还算甚麽?
古往今来,很多哲学家和宗教都尝试找寻“我”的本质,那不能再减少的本体。
有人认为,“我”是苦端祸根,应予全盘否定,才能幸福。这样“我”为甚麽还存在呢?另有人认为“我”应回归苍生大地,如水之归入大海,与万物齐一,真我才展现,但那时还能分辨你我吗?也有人从潜质来看,认为假以时日,环境改善,人可以达致完美的境界。但这种看法与历史事实不符,自有人类以来,还未出现过一个完美的人。当然更无稽的是把人看成是本能的总和,受欲望支配,与禽兽无别。
一个找到“本我”的人
有一个人名叫保罗,是一位成功的大律师,律己甚严,有高超的品德。论美名地位,他有;论才干成就,他能;论身份背景,他属名门望族。可是在他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却说,这些“先前以为有益”的东西,现在都当作有损的。为甚麽呢?他说因为他认识了耶稣基督。这使他对人生,对自己有了新的衡量。他不需这些外在的东西来界定自己。是饱是饿,都可以知足。换句话说,他已得到人之为人的依据,他找到了立足点,对人生际遇可以以一种平常心待之。
人认识耶稣,就找到本我。人是按神的形像和样式被造,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能爱与被爱。除了本能,还有道德的判断力,并能作意志的选择,不是环境的产物。可是人用他的意志,选择了犯罪,破坏了完美的形象。因此创造主成了救赎主,耶稣道成肉身,钉十字架,担当我们的罪债。祂住在我们里面,帮助我们胜过罪,按照祂自己的形象,重新再造我们。
人若认识耶稣赦罪之恩,便不会怕面对自己是罪人的事实。他也不会因为任何人生的遭遇,而失去他人生的价值,就好像一幅名画,它的价值在乎创造它的画家,也在乎愿意出高价买它的买主。神就是肯出高价买我们的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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